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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年北京法院审理的那些域名案件
从1999年开始,涉及域名的纠纷就开始摆在法官面前,至今北京法院已受理10多起。北京知识产权法官经过探索和努力,在审判中对域名案件的审理原则和方法进行了初步的尝试,相继审判了科龙域名案(在审理中被告主动撤销kelon域名的注册,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PDA域名案、Ikea域名案、宝洁公司起诉的Whisper域名案、Tide域名案、Safeguard域名案、杜邦公司起诉Dupont域名案、辉瑞公司起诉的Viagra(伟哥)域名案。这些案件的审理为专家学者和业界对域名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提供了基本的素材。目前还有部分影响较大的域名案件未审理判决,如微软公司起诉的Hotmail域名案、卡地亚公司起诉Cartier域名案、日本电器株式会社起诉NEC域名案、Dow域名案、玉兰油域名案等。由于对域名纠纷的法律调整缺少明确规定,今后是否就按已裁决案件的原则和方法处理域名纠纷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目前受理的域名案件的特点:
从上述案件情况看,域名案件目前是作为民事侵权案件受理和处理的。由于互联网的现状,域名本身目前主要还是以英文字母来确定,由此导致域名纠纷的处理更多涉及外国公司,尤其是国际上知名的大公司,而且审理的案件几乎都是以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为理由来起诉的。
而被告的抗辩理由不完全一致,例如在PDA域名案中,原告在诉讼中主张其"PDA"商标为"小秘书"的英文翻译"personal data assistant"的缩写。被告提出PDA是通用名称,在公开出版物中,均将"PDA"解释为英文"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个人数据助理)的缩写,是一种轻巧的掌上型计算机。在Ikea域名案中,被告解释为I在行业里代表Internet的意思,kea是英文中的会学人说话的鹦鹉,注册Ikea域名是准备在互联网上开展语音信箱服务。在Ikea 、Dupont等域名案中,被告提出域名纠纷不应由法院处理,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归由法院审理,应由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作被告。